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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菜喽!三位客官小心汤汁!”
伴着一声清脆的吆喝,一个热气腾腾的亮面薄铁盘子被端到了桌上,“蒜蓉牡蛎送到,各位请慢用!若还要辣椒酱,吩咐一声便得!”
“小二稍等,”谢向上看了看面红耳赤的信王,见他不表反对,便道,“还是来一碟吧。”
“好嘞!辣椒酱加一碟!客人爱吃辣,一会海鲜面线要不要也加点红辣椒?”
“也略加一些。”
对话还在继续,而扑鼻的蒜香味已经俨然弥漫在屋子里了,信王一口气喝了大半杯果子露,又喘了几口大气,夹起几根薯条,蘸着番茄酱吃了,方才是压住了那股子辣味,却又因此更品出了番茄酱酸甜可口的醇厚滋味,还有炸薯条那酥脆可口,脆中带了软软流心的奇异口感。
这位少年自从看海之后,便一直闷闷不乐,进屋落座以后,依旧透过玻璃窗眺望窗外的海面暮色,一副少年愁思的样子。直到薯条送来,方才将注意力转移,这会儿已经吃得相当愉快了。“这薯条是怎么炸的——你们买活军真是会炮制吃食,尤其是炸物,做得比宫中要好,口感更轻盈得多。”
“那是因为油好。”谢向上笑着说,“还因为炸物就吃个热乎劲,若不能开锅现炸,炸好了立刻就吃,滋味总是有损的——至于作法,和报纸上写的一样,切条清洗,焯水,若是天冷了,放到室外冻透,再回锅温油慢炸即可,酥松可口,这是我最喜欢的土豆吃法。”
“是比糖浆浇豆泥好吃多了。”信王转着眼珠子,犹豫不决地望着新上桌的一盆蒜蓉粉丝烤牡蛎,这一盆里有一半是放了辣椒碎的,另一半则只是蒜蓉,信王对于辣椒,属于又不禁辣又爱吃,因为辣椒酱和辣椒碎的风味不同,好容易适应了加辣椒碎的吃法,刚才见到邻桌还要再加一点辣椒酱去蘸,便又感到好奇,半晌,才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夹了一枚加辣椒碎的牡蛎,稍微蘸了一点辣椒酱,送入口中仔细品尝。
“哗——哇!”
过了一会,他的脸从耳根往上红了起来,什么皇家的仪态,完全丢到了脑后,甚至把舌头吐了出来吹凉气,犹如小狗儿一般,“快,曹——老曹,果子露,果子露!”
甜滋滋的果子露很快又满上了,小少年从这一阵辣味里缓过来,再不敢挑战,老老实实地吃着没加辣椒碎的牡蛎,只偶然蘸取一点酱料,即便如此,也是满脸的心满意足,不自觉地眯眯笑了起来:他在宫中,饮食一向是以清淡养生为要,自有数百年来流传的宫廷菜色,根本不像是外间所想的那样,五味八珍,随意取用。固然食材名贵,但味道只能说过得去,便是得宠宦官的私房菜,也不肯做得很刺激,就怕把肠胃吃出毛病来,对景儿都是把柄和罪过。
若说是鳞介之属,也因为有保鲜和时节的疑虑,便连大伴的私房菜,也是尽量供给干货发物,又或者是咸鱼腌海鲜,譬如说桌子上的这盘青蟹两做,在宫里便是很难看到的,哪怕是稻田蟹,也不会这么做,最多是做成咸呛蟹送来。因为怕信王吃了爱,还要讨,而活蟹却不是随时可有的,奴才不愿和主子说理,便索性从源头上避免麻烦。这里的所有的海鲜作法,对信王来说都非常的新奇。
酱油水小黄鱼,一条一条,齐齐整整,肉厚而且无刺,曹伴伴只吃了一筷子,眼睛便瞪大了——信王让他随便吃,不要拘束,只三个人,莫作主仆之态,反而叫人看出不对。而曹伴伴显然因为信王的宽厚感动,他便说起了自己儿时的回忆:这样的石首鱼,也就是手指大小的价格廉宜,一家人一年能吃上一次,熬黄鱼贴饼子,便是回味一年的好菜了。
说到这里,曹伴伴竟有不胜今昔之叹,眼底泪光闪烁,信王也因此有了一丝唏嘘,他觉得这般新鲜的做法,风味要胜过黄鱼鲞许多,而青蟹两做,这两只青蟹,一只活蒸,另一只做了青蟹糯米饭,更是令人垂涎欲滴,如脸庞大小的青蟹,连壳劈开四瓣,用蛋液封边,火红的蟹黄一块块凸着,一旁簇拥着的糯米饭油光发亮,带有螃蟹的鲜味,极是美味。
更不必说海蟹肉虽然稍粗,但香味更浓,肉也更加紧实,在信王来看,实在不差稻田蟹多少,更可喜海蟹个头大,光一个钳子就能挖出许多肉来,直有大快朵颐之感,此时唯独的遗憾便是不能饮酒,否则当是多么风雅尽兴的一回事?
至于这烤牡蛎,更不多说了,信王似乎连牡蛎干都没吃过,新鲜的牡蛎更是生平从未享受过的异味,这样连壳烘烤呈上,极是新奇,而蒜蓉粉丝更是点睛之笔,他和曹伴伴都推为最佳,三个人吃这么一桌子的菜,若是按信王平日里的膳食来说,菜色未过十样,算是委屈的了,但以口腹之欲而言,却是人生中极尽兴的一餐,仿佛注定能铭记许久。
再者来说,这样的用餐气氛,也是从前完全没有想到的体验,暖和的水泥房里,摆了七八张长桌子,一张桌子约能坐个五六人,条凳打横了彼此对坐——这还是信王第一次和皇兄以外的人并席用餐,更不说周围还有许多人也都正坐着吃饭,随处都可以听到轻松的笑声,还有别桌传来的菜香,叫人不自觉便胃口大开起来。
更让人难以想象的是,饭店里甚至还有一桌全是短发女娘,年纪也都不大,彼此正娇声娇气地讨论着学校里刚进行的考试,其中一个姓叶的女娘,年岁和信王是相当的,似乎刚在学里考了第一,令众女娘非常崇敬,倍受赞誉,无不争相地问她读书的诀窍。
那叶小娘便笑道,“什么呀,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把课本都背下来罢了,其实算学题我也有好些是不懂的,只老师的考题并非是每次都新出的,咱们学校门口的‘明理书店’,有这几年的月考试题本,我便租回家去,全抄了一遍,一边自己也背下来了。考算学的时候,好多题目都是一个道理,只是变化了数字而已,便把数字换换,带入式子一做,不就完了?”
她说得倒是轻松,众女听了,都鼓噪起来,道,“昭齐,我们实不该来问你,你这个脑子和我们生得是不一样的。”
那女娘便背着手,仿佛很谦虚地摇头逊谢,但她束在脑后的头发,跳动着都显得得意,又有女娘烦恼道,“唉,都说女娘是擅长算学的,在我身上却不管用呢,我便是天然地怵算学,怎么都学不会,一瞧见算学题,脑子里仿佛就起雾了,好简单的题,我总是一再地错。”
“我怕物理。”
“我怕语文呢!算学我倒觉得还好,倒都能考到高分,只语文叫我写作文,我实在不会写,记叙文也罢了,那些叫人议论社会现象,议论道理的议论文,着实太难了,我有什么论点呢?我什么论点也没有,我只想着每天做完作业了去排队买炸鸡架吃,怎么的和伙伴们去跳格子玩。”
一群女孩子又都嬉笑了起来,一边说一边吃着海瓜子、烤牡蛎,她们吃海瓜子的样子是很文雅的,一个个小小的贝壳送入嘴巴里,轻轻地一吸,壳就分开了,被辣酱炒得通红入味的蚬肉落入口中,贝壳吐进手里,送回桌上。这是信王模仿不来的,他在京中几乎从不吃甲壳类,根本分不开海瓜子,肉吃不到嘴里,只能吮吮鲜味的汁水,一整盘都便宜了曹伴伴和谢向上。
“这是上的中级班吗?”他有些敬畏地低声问谢向上——这个必须是低声的,因为仿佛是听了别人的墙角。
“应该是初级班,”谢向上也放低了声音,“那个考了第一名的女孩子,她的学籍是我经手办的,才到了这里一个月左右,扫盲班刚毕业了,去上初级班,才学了一个月,听着说法,月考已考了第一,真是十分的聪明——初级班的月考,全校第一名可以得二两银子的奖学金,这应该是拿了奖学金,请要好的女同学来吃一顿。”
信王对于银子当然也是没有一点概念的,他会关心农事,已算是贤明的藩王了。“二两银子够吃一顿吗?”他叫了两桌子的菜,却压根没想过要多少钱,今晚的所有对话,不论是听到的,还是自己进行的,对于他来说,没有一个字不是新鲜的。
“那太够了,我们这里海鲜不贵。”谢向上指了一下铁盘子,“一个烤牡蛎两文钱,一盘炒海瓜子十五文,贵价的是青蟹和大黄鱼,她们也不点,你自己算算,那么七八个女孩儿,一顿能吃两百文都很饱了。”
好在信王是会心算的,他早已跟着兄长自学了扫盲班的教材,“嗯……那我们这顿吃得多,我算算,光牡蛎就一百五十文了——谢大哥,你胃口好大啊。”
谢向上毫不愧疚,咧嘴笑道,“要多吃荤身体才好,才能长肌肉,以后你们也是要上课的,若是想考第一,身板不好可不行,以后初级班都要开体育课了,月考要算体育成绩。我们买活军这里,不论男女都很壮,你的脑子即便好使,跑得不快也没用。”
信王喜多于惊,“我也要上课吗?”
曹如惊多于喜,“我们都要上课?”
而那桌少女更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安静了下来,望着谢向上这一桌窃窃私语,彼此推搡着,仿佛在议论这个小道消息是否可信。已有少女把小嘴儿嘟起来了,“真的吗?那太不公平了,我们这些裹脚的小娘,都还穿着矫正鞋呢,跑起步来很不方便的!”
信王便完全迷惑起来了,一旁又有人笑道,“原来这是一桌外地来放脚的小娘子,小娘子们,休说这样的话哩,你们自幼知书达礼的,比我们这些苦哈哈不知多读了多少书,怎么我们比你们跑得快些都不行么?”
“可我们为了上体育课,可是连多年来养着的头发都剪了呢!”几个小娘子便回击了起来,用手比划着,“这么长的,留了这么多年的头发!”
虽然论容貌来说,这些小娘子似乎是比不上宫里那些美貌的宫女们,而且皮肤普遍地有些偏黑,不比宫女们细腻,但信王觉得这些女娘们说起话来笑微微的样子可比宫女们要活泼刁钻得多了,和她们一比,从前见过的女郎似乎都变得寡淡无味起来,那些宫女们,几乎都是一个模子,说起话来也是一样的语气,自然是贤良淑德的,但给人的印象,当然没有这些极富主见,而又胆大包天,甚至敢于和陌生人搭话的女娘们深刻。
“好了,好了。”叶家的小娘子又出来调停了,“我听家下的长辈们说,体育不过是三十分而已,占分不高的,便把其他科目的分考高些,也是一样,更何况哪里就一分也拿不到了呢?”
于是这短暂的对话便告一段落了,大家都自然地回到了自己的话题里。信王坐在一边,觉得极度的新鲜——他自小以来,几乎都是一人用饭,每每用饭时,屋内倒有许多人陪侍,但都是站在两旁,眼观鼻鼻观心,一语不发,‘食不语’这是最基本的礼仪。这是他这辈子以来,第一次强烈地意识到,他身边所有的食客,都拥有自己丰富的生活,和他从前的生活虽然极为不同,但似乎也有着一点点联系,譬如他们都很爱吃辣。
而不像是从前吃饭时那样,他只能感觉到自己一个人,对于其余人的生活,他一点也不了解,甚至也根本没有关心的理由——一定也是很乏味的,如他一般,不过是在一个不大的地方,来来回回地走着那些程式。
这是一种和孤独非常不同的感觉,热闹——但又不精确,信王经历过许多热闹奢华的场面,但这不妨碍他的孤独,他是如此的习惯孤独,甚至是直到这一刻,当他感到不孤独的时候,他才恍然明白,原来以前的状态叫作孤独。
如果将来回京以后,也能时常地去这样的小馆子里坐坐就好了。
由于他从前从来没有意识到,原来宫人们,百姓们——京城中除了权贵以外的那些人,也该是有自己的生活的,直到这一刻,反而在千里之外,满是新鲜的云县,信王才燃起了对于京师百姓的好奇,他附耳问曹如,“伴伴,京里也有这样的小酒馆吗——京里的百姓,也生活得这样……舒坦吗?”
他几经斟酌,才选用了舒坦这个词,但舒坦是不足以形容这种状态的,信王本想用快活,但又觉得不对,因为那几个少女虽然仿佛很高兴,但说的却是学业中的烦恼,而且快活本身并不是让他觉得舒坦的点,舒坦,是形容信王对于这种状态的感觉,而不是这种状态本身,这种……这种大家都很积极地去做一件事,都在盘算着什么,话里都仿佛带了笑意,推窗便可以看到海的状态……他真不知该怎么去形容了!
但曹伴伴一向善解人意,他是懂得的,他眼睛旁的笑纹挤在了一起,露出了一个略带苦涩的笑。
“啊……这个……”他勉强地说,似乎想要昧着良心说些宽慰的话,却又实在是说不出来。“这……”
信王心里的那股子舒坦劲儿,那股子没饮酒却不知从何处来的薰然,便悄然地散去了,他环顾四周,轻轻地点了点头,又叹了口气,完全地放下了心中的成见和傲慢。
“那看来,买活军这里还真有许多东西,该好好学一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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