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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8章小脆筒它爹叫老冰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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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灯夜下,我独自一人坐船舱,船舱里有我杜十娘,在等着我的郎。忽听窗外,有人叫杜十娘,手扶着窗杆四处望,怎不见我的郎。”

    “郎君啊,你是不是憋的慌,你要是憋的慌,对我十娘讲,十娘让你放两枪………………”

    乌鸦哥是彻底放飞自我,唱的那叫一个自我陶醉。

    已经起来忙活着摘菜,洗菜的众人自然对它唱的歌是见怪不怪。

    众人也稀奇,也不知这只鸟都是从哪里学来的这洋腔怪调的歌曲,不过说实话,听起来还怪好听的咧!

    乌鸦哥每天在门口又唱又跳的,可不少挣银子。大家都把它当财神爷一样的供着。

    它唱完以后,看着屋檐上站成一排的黄毛,红毛,蓝毛,绿毛以及小脆筒,还有小脆筒它爹老冰棍。

    要说起来这姜还是老的辣,老冰棍笼络了一众亲戚把食为天饭馆包括嵩山书院,前前后后,左左右右,里里外外全都派鸟给监视了起来,有点什么风吹草动都瞒不过他的监控系统。

    余岁欢称之为最强监控系统,还知道了不许不为人知的秘密。

    当然了,都不能说。

    乌鸦哥仰着头,眼神扫视过众鸟。

    “咱们今天就学唱这个歌,大家都练起来。”

    “不见我的郎………………”

    黄毛学的是最快的,小脆筒和老冰棍两个除了学会我的郎这三个字,其他的就不会了。

    毕竟刚刚学会说话才没几天,还是有些不太适应。

    余岁欢即使是蒙着头,还是能听到那抑扬顿挫的魔音入耳。

    乌鸦哥大清早的唱的这都是些什么淫词艳曲!

    算了,时候也不早了,是时候该起床。

    忍住,不能生气。

    乌鸦哥可是她的财神爷,千万不能生气,人家在门口现场直播,每天都能赚大把的银子。

    她起床以后,破天荒的今天没有穿男装,从空间里翻出一套浅绿色的女装。

    这料子用的是软云纱,极其清透。穿起来凉快又舒适。

    头发也是简单的用一根碧玉簪子挽了起来。

    看着铜镜中的自己,余岁欢自己都羡慕。

    不到十六岁的年纪跟花骨朵一样。身形窈窕,一张瓜子脸配上那会勾魂又水汪汪的大眼睛。简直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

    李承瑾今天穿的是一件月白色的长袍,腰带上也有一条淡绿色的纹路,加上腰间挂的那块通透的碧绿色玉佩,跟余岁欢两个人站在一起,真真的是郎才女貌。

    两人套好马车,正准备出门,乌鸦哥立马跟了上来。

    “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余岁欢心情好,面上带笑,

    “好不容易的休息一天,当然去约会了。”

    这句话是她在心里跟乌鸦哥说的。

    “哎,年轻真是好呀。可怜我活了这么大岁数,一把年纪了,身旁连个知冷知热的鸟都没有。”

    “当初咱们说好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现在有男人了,我还孤家寡人一个,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乌鸦哥还用翅膀拍着自己的胸口,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我干爹那么多的属下,你难道就没有一只看上的?你最近不是天天晚上跟它们一起去山中寻找猎物,难道也没有碰上个对眼的,我咋就那么不信呢?!”

    对于乌鸦哥的鸟品,余岁欢还是了解的。整个一海王,那对象至少换个十个八个,跟她这里装什么纯情。

    “你可以侮辱我这只鸟,但是不能侮辱我的鸟格,我向来洁身自好,又岂会做那种负心之鸟。”

    李承瑾虽然听不到一人一鸟在心里交流什么,可他会猜啊!

    昨天乌鸦哥的好事被他打断,说不定它就记住了,书上说,乌鸦是最为记仇的。

    他面色无虞走上前,很自然的开口道。

    “乌鸦哥,门口那里好像有一只小白鸟找你呢。”

    听到李承瑾说有小白鸟找它,乌鸦哥立马来了精神。

    “那个,你们两个赶紧去吧,好不容易约会一次,我还要教黄毛他们唱歌。”

    两个人赶着马车出去没多久,乌鸦哥就迫不及待的飞了出来,四下寻找小白鸟的踪迹。

    可门口那十几棵树,它里里外外找了个遍,也没找到昨天跟它说话那只小白鸟。

    乌鸦哥这才反应过来,上当了,李承瑾那小子真是太贼了,把它都给骗住了。

    现在仔细想想,他跟小丫头又不一样,他听不懂它们语,就算是小白鸟在门口,他又怎么知道是来找它的呢?

    大意了!

    就知道那小子鸡贼,不知道这么鸡贼,来日方长。

    哼!

    余岁欢和李承瑾两人赶着马车一路来到松阳县县城内。

    这里的繁华程度远比梁王管辖的地盘要富庶不少。

    要挑礼物自然是得慢慢挑,十两银子要说起来不少,可是也不多,买金银首饰也买不了太精致的。

    余岁欢最不缺的就是首饰,于是两个人来到卖胭脂水粉的铺子。

    一盒上好的桂花香膏和一盒荷花香膏,一盒胭脂就花了整整十两银子。

    余岁欢不禁感叹,不管在什么时候,女人的钱都是最好挣的。

    十两银子对于很多家庭来说,即使在县城,也是好几个月的嚼用。

    辛苦得来的奖金这么快就花完了。

    “弄花香满衣,这香膏很适合你。”

    李承瑾倒是没觉得贵只觉得物有所值。

    掌柜的还从未碰见过长得如此英俊的男子陪着心爱的女子来买这些胭脂水粉,一般男人从不屑于来这里,更别提还是个读书人。

    不由的说了一大箩筐的好话,什么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

    谁不喜欢听好听话呢。

    余岁欢正好借机与老板娘攀谈了起来。

    “掌柜的,不知这县城中哪一家的糕点铺子最为出名,哪一家的月饼样式多又味道好呢?”

    “要说出名的糕点铺子有两家,一家稻香斋,还有一家一口酥。两家都是老牌子了。每家都有每家的招牌糕点。”

    “至于月饼,两家做的都差不多。每到中秋时节,他们两家的月饼是最受达官显贵欢迎的。”

    打听清楚,二人又去了卖文房四宝的铺子。

    送男人礼物这件事可让余岁欢犯了愁,这要放到现代,还能送一些奢侈品,可是在这个时代她实在是想不起来。

    书肆不小,一进门就能看到一排柜台上放了不少造型精美的扇子。

    送把扇子但是也不错。

    她挑了一把最为精美最贵的,花了二十两银子给李承瑾买了一把扇子。

    这扇子上面的字画居然是人工绣的,漂亮的很。

    两个人出了书肆,打听清楚两家糕点铺子具体都在什么位置,先去了离得最近的一口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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