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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六章 我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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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回,曾蓬发现余队副没有故意将疼痛往小里说。与正骨产生的痛苦相比,修筋真的要小得多。有先前的彻骨之痛相比,现在的痛楚完全在他能忍受的范围之内。

    余队副的手法依然谈不上“仙气”之类的,还是象极了凡人界里的正骨师父。然而,那双手却跟每一个毛孔都在往外吐着“仙气”一般,碰到哪里,他便能感觉到那一处在迅速恢复知觉。

    每一处的脉络,余队副都要接连推拿三回。

    第一回推拿完,他的感觉是痛楚大幅度降低,变得麻麻热热。

    第二回完毕,则是有发胀、淤塞之感。

    待到第三回也推拿完了,那一处奇迹般的、立竿见影般的清爽起来。

    他知道,那是因为那里的气血恢复了通畅之故。

    “真是神奇!”他忍不住惊叹,“你居然不是医修。光是这一手,已足以让许多金丹医修汗颜。”

    自开始修筋以后,余队副的话便少了许多。闻言,他谦虚的笑道:“是大人夸得好。”

    “我是说真的。”曾蓬如实说道,“余老弟,我跟你说老实话。我以为这两条胳膊定是麻烦大了。不回仙山,就在凡人界治的话,非拖个三两月不可。可是你才用了多久?我敢打包票,没有动用丹药,全程靠灵力为引,寻常的金丹医修真的治不到你这程度。”

    余队副叹了一口气:“我们这全是被逼出来的。”

    接着,他跟曾蓬说了一些以前在野鸡岭的情形——因为常年被封锁,外头的各种物资,都是在外头出任务的弟子们冒着极大的危险送进来的。即便是如此,青木派还是物资相当之缺乏。在这种情况下,青木派从上到下不得不削尖脑袋想法子在野鸡岭里生存下去。比如说,因为缺医少药,所以,医部就想出了很多不要用丹药和药材的疗伤法门。他的这一手正骨术,便是其中之一。

    “野鸡岭山势陡峭,我们每天等于是在各个山头之间转悠。摔伤,断胳膊断腿的,可以说是家常便饭。正骨、修筋又不是深奥难懂的法术。我们多看几次,便也能上手了。”他轻轻摇头,“但也就这样而已。比起我们门派里的正经医修来说,还是差得远呢。象我们俩这样的伤,换成了他们来治,首先上来就是扎银针。几根银针扎下去,痛楚立时减少大半。我不会行针,只能用止痛药。没有止痛药,那就只能来蛮的。叫大人受苦了。”

    “没有的事。”曾蓬想了想问道,“说话转移伤者的注意力,也是跟你们门派里的医官们学的?”

    “是啊。”余队副耸耸肩,打住,“大人,好了。请您试着动一动手指头……没有回春丹,也就只能动手指头了。还是先养一养为好,整条胳膊眼下受不得力,所以,最好暂且莫要大动……”本来他还想说,用灵力蕴养着,接连运功走两三个大周天,便能彻底恢复。突然想起来,曾队长不是青木派的弟子,很有可能不会这种用灵力为引的体内治愈术。而后者不是一两天就能完全掌握的。是以,看了一眼曾蓬脸上的两个黑眼袋,他果断的闭上了嘴巴——曾队长已经很累了。来日方长,将来有机会再向曾队长介绍体内治愈术吧。

    曾蓬没有发觉到他欲言又止,再一次表示被惊艳到了,接着,迫不及待的依言试着慢慢的轮流勾动手指头。

    真的能动。

    并且不痛!

    修行两百多年,到底受了多次伤?多得他都记不清楚准数了。是以,凭借着多年来的经验,他敢断定,这两条胳膊没有大碍了。

    “厉害!真的是太厉害了!”激动之余,他只觉得词穷,唯有翻来覆去的用“厉害”二字来形容。

    余队副看了一眼洞外。

    不知不觉之中,已经过了子夜。离天亮没有几个时辰了。

    先前不觉得,这会儿,他只觉得两个眼皮好似千斤重。

    “大人,天色不早了。我们早些休息吧。”他向仍处于亢奋之中的曾蓬提议。

    后者这才发现他满脸倦容,连忙抱歉的说道:“好好好。你睡,我来警戒。”

    余队副却道:“大人,明天指不定会是什么情形。我觉得我们还是先睡饱,把精神养起来为好。”

    意思就是让曾蓬也抓紧时间睡一场。

    不是他多事。而是他们两个现在是在结伴逃亡。

    这情形就跟拴在一根绳上的两只蚱蜢一样。

    曾队长如果状态不好,拖累的,只能是他。

    曾蓬自然是听懂了他话里的意思。更重要的是,他让余队副睡,自己来担任警戒,也有同样的意思在里头。

    但是余队副似乎更不放心的是他。

    余老弟凭什么不放心我呢?就凭着你这身筑基初期的修为吗?

    如果是在以前,他早就怒发冲冠,直接释放出金丹初期的威压,好叫对方知晓知晓自己的厉害。

    然而,这一回,他没有。

    因为质疑他的不是别个,是他发誓共用一条性命的“余老弟”!

    他欠着对方三次救命之恩呢。就在刚刚,余老弟还顶着一脸的倦容,全力以赴的为他治好了一双胳膊。

    此乃其一;

    其二,这一路上,余老弟表现出来的能力,在很多方面确实不让他这个金丹法修。

    与之相比,他这个金丹法修,就是个棒槌啊。

    不要说第一条,单是这第二条,他觉得,余老弟也完全有资格质疑他。

    轻吁一口气,曾蓬就事论事的问道:“这里离落桑族人的后营那么近。我们两个都睡熟了,万一他们搜寻过来,如何是好?”

    “有办法的。”余队副从储物戒指拿出一截香烟棍,使了个火球术将一头点燃,“有它在,就不怕睡死过去了。”

    突然间,曾蓬想起了很多传言。

    比如说,魔族,呃,不对,是青木派的弟子能不眠不休之类的。

    绝对是以讹传讹。

    人家就是很巧妙的用一小截香烟棍儿。

    而余队副能当面运用这种至今未必“除魔大军”们识破的“秘术”,只能证明,余队副是真把他当兄弟,没当外人。

    要说不感动,除非是生了一副石头心肠。

    曾蓬非常庆幸自己刚才足够的“虚心”,没有真的端着金丹真人的臭架子。

    吸了吸鼻子,他嗡声说道:“余老弟,如果这是你的任务,明天,你就把我带回你们的门派里去吧。我投降。”

    先前他说将来必去“拜会”,字面上的意思也是有的。但更多的其实是小人之心。他在委婉的告诉余队副,他不会去告发,对余队副和青木派,都没有半点敌意。是以,脱险之后,他们俩完全可以大路朝天,各走一方。谁也不用提防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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