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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7章 辅弼(廿二)此事易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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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簠第一个抢先表态,就形成了一种态势:诸位,现在可是站队表态的时候了……你们懂我意思吧?

    “诸位”当然都是懂的,只是恨自己反应太慢,没能抢到头筹。不过不要紧,只要第一时间跟进,想必多多少少也会获得一些元辅的认可,这可比什么都重要。

    眼见得诸将一个个下意识地挺起胸膛,高务实果然伸手制止,轻喝道:“且慢!”

    好些将领本来连嘴都已经张开了,现在随着高务实这一喝,也只能赶紧把话咽了回去,先听听元辅怎么说。

    高务实深吸一口气,环顾众人,眉头微蹙,道:“顺义王这么多年来效忠先皇、今上,数次派兵随征,立下诸多功劳,此天下人有目共睹之。

    我天朝奉孝崇忠,素以王道而治万邦,非冥顽不灵者不讨,非顽固不化者不征。三代圣王以来,德行于斯为盛!我朝既以此兴,今日何故背之?

    以本阁部观之,顺义王素信忠义,恭顺自省,岂会因一地草场而自误?更遑论其果若如此,实乃舍本逐末、因小失大,非智者所为也。”

    高务实这一番话,算是彻底否定了李成梁提出的“灭土默特,抵定北疆”的设想,当然也同时否定了通过此举为自己赢得所谓“代国公”爵位的提议。

    他这番话站的立场很高,将这个设想打到了“忠孝”、“王道”的对立面,以“德行”质问之,可见其是真的坚决反对。

    如果高务实只是一介腐儒,这话必然是要被诸将认定为酸腐的。然而问题在于,诸将都不是第一天认识高元辅,不是第一天和他打交道了。他们谁不知道高元辅做事从来都是站在极其现实的立场,做出最为现实的决定?

    王道?王道值几个钱?

    君不见朝鲜王李昖事天朝如生父,而高元辅却转头就让朝鲜“诚心内附”、“再次请归”、“三请内附”吗?

    现在看看朝鲜,总督、巡抚、总兵三大员齐设,数万天兵坐镇汉城、平壤,数万女真分驻各地……甚至将来还要再设一个甲种军“汉城第一军”专镇朝鲜!

    呵呵,王道?王道这玩意儿,在高元辅心里值几个钱,由此可见一斑!

    不过话说回来,刚才高元辅这番话里最关键的显然不是前头那些话,而是最后那句:“更遑论其果若如此,实乃舍本逐末、因小失大,非智者所为也。”

    这话什么意思?难道偌大个河套,竟然是“末”、是“小”?如果河套是末、是小,那什么是本、是大?

    众将心中疑惑,各自猜测。有人心道:莫非元辅想给顺义王再升一格,从双字王升为一字王?可是顺义王不仅不是朱明宗室,甚至还是个蒙古人啊,这有先例吗?

    什么叫一字王?以明朝为例,一字王就亲王。有明一代的亲王一般是以古国为名的王爵,例如:齐王、秦王、赵王、燕王、魏王、韩王、楚王等。这些王爵大都是以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国命名的,因为国号只有一个字,所以俗称一字王。

    在明代,一字王的全称为“某国国王”,如齐国国王、韩国国王、秦国国王等等。只不过虽然叫某国国王,但其实现在都是没有实际封地的,只是挂名。

    明朝的一字王都是亲王级别,一般而言,皇帝除了嫡长子继承皇位以外,其他的皇子皆封亲王。例如朱元璋第四子朱棣的爵位就是燕国国王,简称燕王。

    至于二字王则都是郡王,亲王的儿子除长子继承亲王爵以外,其他的儿子皆封郡王,是以郡县的名字冠名的。

    例如朱元璋的第六子朱桢获封楚王,在他死后,他的嫡长子朱孟烷继承了楚王爵位,其他的庶子、幼子封郡王,这些郡王都是以楚国当地的郡县命名的,像是寿昌郡王、江夏郡王等等。

    那么以江夏郡王为例,一般都是简称为江夏王。由于封号是两个字,所以俗称二字王。

    因此,有明一代的一字王都是亲王,封号只有一个字。二字王都是郡王,封号都是两个字。不过话说回来,在唐朝以前的中国,一字王和二字王之间的关系还是比较混乱的。

    在西晋之前,中国是没有亲王和郡王的区别的。汉朝初年封了许多宗室为王,有的以国号为名,如齐王、楚王、魏王。而有的则以郡县为名,如济南王、临淄王、长沙王。但无论用什么方式命名,大家的级别都是一样的,都是王爵。

    到了西晋时期,郡王这个爵位首次出现,不过当时对于亲王、郡王的命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西晋的亲王也可以是两个字,例如东海王司马越、长沙王司马乂、成都王司马颖、河间王司马颙、汝南王司马亮,这几个王虽然都是以郡县为名,但也是亲王。

    唐朝建立后,唐朝朝廷正式区分亲王和郡王,明确了亲王的封号为古国名,用一个字;郡王的封号为郡县名称,用两个字。

    到了明朝,皇族宗室的爵位制度基本完善,亲王就是“某国国王”,郡王则是“某郡郡王”。

    在唐、宋、明三朝,除了极特殊情况以外,亲王基本上只授给皇族,郡王则可以赐封给功臣。例如历史上的明末民族英雄郑成功,他就被南明政府封为延平郡王,简称延平王,是二字王。

    在最初的时候,南明政府想封郑成功为亲王,名字都想好了,叫潮国国王。但是郑成功坚辞不受,因为明代没有封异姓功臣为亲王的先例(但有死后追封郡王的),于是永历帝改封他为延平郡王。

    不过异姓王的爵位通常都不能继承,其后代都是降为国公,以国公传世。例如徐达的封爵就是中山王,而他后代的爵位则是魏国公。

    当然,在乱世时期,一些规矩也就严格不起来了,便也有异姓王袭爵的情况。还是说郑家,郑成功死后,他的儿子郑经就继承了延平郡王的爵位。

    不过这些都是说封汉人为王的,或者即便不是汉人,但也是汉化程度极高的国内少族,那么对于册封蒙古人,究竟有没有什么说法或者先例呢?

    也是有的。

    据《明实录》记载,永乐六年,蒙古瓦剌部首领马哈木等人响应明朝的招谕,遣使“来朝贡马,且致诚恳,请印信封爵”。

    永乐七年,明朝册封马哈木、太平、把秃孛罗等三人为顺宁、贤义、安乐等三王;十一年,蒙古鞑靼部首领阿鲁台“能顺天道,幡然来归,奉表纳印,愿同内属”,于是明朝又册封阿鲁台为和宁王。至此,明朝与东西蒙古分别正式建立了封贡关系。

    不过这里必须要说明一下,以上这些册封,与如今的顺义王把汉那吉情况并不相同,不应该作为类比。为什么呢?因为受封者的心态完全不同。

    刚才提到的这几个册封,在明朝的官方记载中,更多体现和强调的是马哈木、阿鲁台等蒙古大封建主主动向明朝俯首称臣,接受明朝的封爵,向明朝奉表纳贡。然而明朝的这种看法实际上却与蒙古对封贡的真实看法和态度有一定差距,甚或是相左的。

    实际上,永乐年间明朝对蒙古顺宁王、和宁王等王的册封,是在蒙古内部分裂、大汗权力式微的形势下,东西蒙古激烈混战争霸,而明朝积极介入其中的产物。

    在当时明蒙对峙的形势下,对于瓦剌和东蒙古来说,谁能够获得明朝的支持,谁就能在争霸中取得优势。因而,接受敕封,遣使朝贡,与明朝建立封贡关系,就成为争霸双方竞相采取的策略和手段。

    于是,不论是马哈木等人,还是阿鲁台,其接受明朝印信封爵真正动机和目的在于换取明朝政治、经济上的支持和帮助,以便在内部争霸斗争中孤立打击对手,击败对方。

    对他们来说,与明朝建立封贡关系不过是双方进行争霸的手段和工具而已,其意义更在于藉此实现与明朝的政治联合,获取封爵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以便壮大自己的实力,同时借明朝的力量去打击对手,对于处于劣势的一方尤为如此。这也是瓦剌较早接受明朝封爵的动因所在。

    由此可见,封贡在他们而言,与其说是臣服于明朝,不如说更多的是一种为了争霸而行使的权宜之计,而并不完全代表其真的“愿同内属”,成为明朝的恭顺藩臣。而一旦在争霸中取得优势,这种态度和看法就表现得更为明显和直接。

    如,瓦剌马哈木等人乘东蒙古新败于明之机,屡败阿鲁台,又袭杀本雅失里汗,另立答里巴为傀儡可汗,势力大增,一时占据草原争霸的上风。

    于是,永乐十一年遣使向明朝提出要求“甘肃、宁夏归附鞑靼多其所亲,请给为部属”,且“又多所请索,表词悖慢”。而东蒙古卜颜不花也向明朝陈说瓦剌“自弑立之后骄傲无礼,欲与中国抗衡,其遣人来朝,皆非实意,盖所利金帛财物耳”。

    虽然在当时大明朝廷看来属于“悖慢”表词的具体内容,如今已无文献佐证,后人无从了解,但显然其应该是瓦剌以平等姿态与明廷对话的反映。而卜颜不花所言虽然意在挑拨明朝与瓦剌的关系,却也揭示出瓦剌“欲与中国抗衡”的不臣态度和遣使朝贡的真实目的。

    阿鲁台也是如此。永乐十二年,朱棣北征,于忽兰忽失温击败马哈木等人,班师途中特遣使谕知阿鲁台,时阿鲁台驻地距明军不过三日程,但阿鲁台仅是派遣所部首领来朝,而本人以患疾为由拒绝朝见朱棣。

    历史上如南匈奴、突厥的首领,都曾躬身朝觐汉唐天子,而阿鲁台却对近在咫尺的明成祖避而不见,其不愿向明朝皇帝俯首称臣的态度不言而喻。

    当然,永乐间顺宁、和宁诸王的册封毕竟是在蒙古政治分裂和汗权衰落的情势下产生的。那么不言而喻,在统一而强有力的集权之下,一般就不可能出现占据一方的蒙古封建主背离大汗而接受明朝封爵的情况。

    而不论是马哈木等人,还是阿鲁台,毕竟都是手握重兵的异姓赛特(sayid,指非成吉思汗家族出身的大封建主),是蒙古大汗之下的权臣。这样的身份,使得其在蒙古政治分裂和汗权衰落的情势下更易于接受明朝皇帝的封爵。

    对他们来说,大明皇帝给他们敕封王爵,不仅对其原有地位毫无损害,而且经济上可以获得巨大实利,自然乐意接受。而且,就明初的明蒙形势对比而言,新生的明王朝力量强盛于蒙古,为拥有较强主动进攻性的一方,反观蒙古势力则受到严重削弱,内部陷于分裂混战。

    在这种形势下,不管其真实的想法如何,表面的文章是需要做的。因而东西蒙古大封建主对明朝尚能够表现出一定的恭顺,特别是在内外处境不利时,姿态尤为恭敬。这从《明实录》中大量有关瓦剌三王及和宁王遣使朝贡的内容,以及他们在被明朝出兵攻败后各自曾遣使贡马谢罪的记载中可以看出来。

    分裂形势下的蒙古异姓权臣们对封贡的态度尚且是做做表面文章,至于到统一形势下的蒙古大汗那里,明朝在封贡形式上的羁縻意义就更加难以为系。甚至可以说,朝贡已经完全成为蒙古获取甚或是讹诈中原大量赏赐物资的合法途径。

    在蒙古势力恢复并重新统一,汗权复兴后,蒙古统治者在明蒙封贡关系中就要求政治上完全平等,不再接受明朝的封爵,且往往以武力要挟,追求最大经济利益。蒙古对封贡的这一态度在也先和达延汗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

    正统四年,脱欢死去,其子也先袭位。也先继承父祖遗烈,控制瓦剌诸部和东蒙古的一些部落,成为蒙古的实际统治者。他拥有的全部头衔是“瓦剌都总兵、答剌罕、太师、淮王、大头目、中书右丞相”。

    他没有再像脱欢那样向明朝要求袭封顺宁王爵,而是以“太师淮王”的身份开始了与明朝的通贡往来。不过有一点很有意思:也先虽然没有嗣封顺宁王爵,却仍掌握顺宁王印,并于正统十一年因旧印丢失而重新向明朝索求新印。

    也先不请封却求印,因为顺宁王号对他来说,有无已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手握王印,借此可以向明朝遣使朝贡,获取大量赏赐物资。

    在也先这里,王印已不具有政治上的意义,而不过是与明朝朝贡往来必不可少的信物,至此明蒙封贡对彼此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已完全脱节。

    至景泰四年夏,也先刑白马黑牛祭天,自立为大汗,之后遣使明朝投递国书,自称“大元田盛大可汗”,国书中称“往者元受天命。今已得其位,尽有其国土、人民、传国玉宝。宜顺天道,遣使臣和好,庶两家共享太平”。

    在这里,也先明确提出的“遣使臣和好”,要求所指的显然是蒙古与明朝进行国与国之间的平等通贡往来。明朝君臣经过激烈争论商讨,最后决定在回书中称也先为“瓦剌可汗”——这不过仅是做做文字上的文章而已,实质上已经承认也先的地位。

    达延汗重新统一蒙古后,也曾数次遣使臣与明朝通贡。作为以承继大元正统而自居,重新统一蒙古、真正实权在握的蒙古大汗,他从通贡之初即以强大的军事实力为后盾,要求与明朝皇帝在政治上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

    这从明朝方面的记载里可以明白地看出来。如弘治元年,达延汗驻牧大同近边,致书明朝要求入贡,“营亘三千余里,势将入寇。至是奉番书求贡,书辞悖慢,自称大元大可汗……兵部覆奏,谓北虏虽有入贡之意,然以敌国自居”。

    明朝所谓的达延汗“求贡番书”的“书辞悖慢”和所谓的“以敌国自居”,显然是其在通贡关系上要求完全平等的反映。

    明朝廷议认为,“夷狄者声教所不加,其僭称名号自其故态,于中国无预;其辞虽若骄倨,然自古御戎来则不拒”,最终同意了达延汗的通贡要求。此后成为定例。

    弘治九年,达延汗再次要求入贡,“比闻北虏有书要三千人贡,入贡之名可嘉,而所以求贡之词甚逆……称与书而不表,与我抗也;称我以南朝,是将我北等也……彼书已云‘减我一人,即三千人俱不来’”。

    可见此时的达延汗不但表现出与明朝政治上的平起平坐,而且在通贡中的骄横要挟之意溢于言表。

    弘治十一年,达延汗遣使6000人要求入贡,明朝许入关者2000人,来京者500人。由于本次入贡明朝“赏赐浸薄”,之后达延汗连年大入明边,大肆杀掳抢掠,而明朝政治腐败,边防弛废,根本无力阻挡。

    弘治十一年的这次朝贡成为达延汗的最后一次入贡明朝,而永乐以来明蒙之间的通贡关系在达延汗之后也完全中断了。

    即便是在历史上的俺答封贡之后,图门汗也曾屡屡以兵相要挟,试图与明朝直接建立贡市关系,但终未如愿。林丹汗崛起后,明朝为了拉拢其抗御新兴的后金,自万历四十五年,“复虎墩兔市赏”,每年送给林丹汗十万赏银,而这已经完全是明朝为了换取和平而付出的酬金和代价了。

    那么,历史上的“俺答封贡”和如今高务实干涉之后的“俺答封贡”又如何呢,是否有所不同?

    事实上,历史上的“俺答封贡”同样有上述性质,其“大明金国”国内对于此事的记载,同样也都强调双方是平等关系。

    但是,由于其后继者事实上陷入了依靠与明朝通贡获取物资的“温柔乡”,以及其与蒙古汗庭察哈尔部的关系相对紧张,因此双方的确保持了数十年和平。直到林丹汗崛起,反过来降服了土默特为止。

    然而,高务实插手之后的“俺答封贡”则彻底改变了这一局面。尤其是在漠南之战后,经过一定程度改革的大明朝廷在军事上展示了强大的实力,辅以高务实主导的经济控制之策,使得土默特既无法以军事手段威逼明廷,又无法在经济层面摆脱依赖,最终彻底臣服。

    这并非言过其实,因为从那之后,只要大明朝廷要求土默特派兵参与明朝发动的军事行动,土默特再也不曾拒绝——不是不想拒绝,而是不能拒绝,或者说不敢拒绝。

    漠南之战后,高务实统帅的明军已经打出了威风。而且,熟稔军事的蒙古第一悍将脱脱恰台吉乃至切尽黄台吉等人都已经看出,那一仗虽然高务实展现了优秀的统帅能力,但归根结底来说,明军强大的根源在于这支军队本身的战斗力大为提升。

    经过进一步了解,土默特高层内部得出了统一结论:明军战斗力的提升在于明朝财政窘况得到了改善,而财政窘况的改善在于以高拱、高务实伯侄为代表的实学派切实改变了明朝的财政制度。

    故,即便高拱此时已经离世,但只要高务实还拥有对大明朝廷的强大影响力,明军的强大就不会改变。

    由此,土默特开始了近二十年的真正臣服,从未再有一次犯边,认认真真、公公平平与大明做买卖,双方也都因此获利甚多。而只要高务实提出要求,“铁杆明粉”顺义王把汉那吉从不拒绝,让他出兵他就出兵,表现得简直不能再“忠藩”了。

    不过与此同时也要看到,在把汉那吉表现忠诚的同时,高务实也的确从未亏待于他。不仅收了他的长子为自己门下弟子,还在每次土默特随征之后都给予足量赏赐。

    尤其是击走察哈尔那次,不仅给了小部分原属于察哈尔本部的土地,还把整个外喀尔喀部都给了把汉那吉。如果排除掉明廷收回自己手中的大宁等地,那现在把汉那吉从控制的土地而言,已经真的差不多算是“蒙古大汗”了。

    言已至此,可见蒙古人封王虽然确有先例,但也确实只有封二字王的。难道,如今元辅真的又准备来一次“祖宗不足法”,给把汉那吉封个一字王?

    还有,就算元辅打算这样说,而且还能说服皇上,可光是一个名义,顺义王真的就会觉得划算么?

    然而,无论众将有多少心思,高务实已经不打算放任他们瞎猜了。他主动说出了答案:“此事易尔:待我西征军击败察哈尔与瓦剌诸部,七河及七河以东皆收归朝廷直辖,而七河及叶尔羌以北的瓦剌诸部领地,尽赐顺义王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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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这章不好分,昨天今天的一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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