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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八章 道是无情却有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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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子龙看她无助的模样,颇为无奈,但就算再是不忍,也不能带她同去。兔舍可不是风景胜地,市井小家。能在中原铺开如此一张大网,做掉脑袋的略卖勾当,怕是用龙潭虎穴来形容都不为过!

    带这么个小丫头一起去,那可真是给叶大哥添麻烦了!

    “要不你在这里等我。我先去找叶大哥,他若是答应,我再回来带你去?”

    宇文清河抿着嘴,觉得这个人和兔子完全没有一点关联……

    崔子龙抱着双臂,很肯定地说道:“反正我不能带上你,我去了,是要在刀光剑影,暗器毒砂中拼命的,你若跟着去,会没命的!”

    宇文清河叹了口气,在一张破旧的凳子上坐了下去,身子靠在桌子上,无力地说道:“好吧,那我不去了。”

    “这就对了!来,跟我说说,叶大哥在哪里?”

    宇文清河闭上双眼,把脸埋在臂弯里,像是要在桌上睡觉,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道:“我忘了!”

    忘……忘了?

    “唉,别闹脾气行不行?”

    “丫头?”

    “我真的忘了。”

    崔子龙脸上的表情精彩极了,被宇文清河偷眼看到,忍不住咧着嘴笑。

    她把脸埋在臂弯里,崔子龙也不知这丫头正在笑话自己。

    “你非要与我同去?”

    “嗯!”

    “会没命的。”

    “我才不怕呢!”

    “你前面还说怕的。”

    她抬起头来,板着小脸,不容置疑地说道:“只要跟着叶先生,我就什么也不怕!”

    崔子龙怔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泄了气似地说道:“好吧好吧,我们一起去找他!我答应你了,现在你是不是想起来了?”

    宇文清河竖起手掌,说道:“发誓!”

    “什么?就为这个还要发誓?”

    “发誓!”她坚持着说。

    “我……这个很忌讳啊……”

    “你要发誓说,现在就和我一起去找叶先生,若是食言,以后但凡喝酒,一杯必醉!”

    “……”

    “长白山里的女子,都像你这样吗?”

    “怎样?”

    “哎……”崔子龙忽然觉得就是将她丢在襄阳这座城里,也没有什么关系,她一定能活得很好。

    要说在找兔舍这方面的心思上,崔子龙比崔胜更执着。

    崔胜起先是要对付戏班给海公子讨回公道。后来与叶云生,浅浅同来襄阳找兔舍,是为了救出那些被掳去的女子,同时将恶人除尽。

    而崔子龙是衙门里的人,自长安有女子被掳走,他就开始在找,所以从时间上,他投入得更早,也更多,他并非临时起意,当叶云生告诉他发现了那伙人的踪迹,他对此事已心心念念了许多日子。

    他很快就放下诸多顾虑,将誓言说了。

    宇文清河露出久违的笑意,跳了起来,跑到门边,嚷嚷着:“你还坐着?走啊!”

    崔子龙摇了摇头,说道:“还须坐会儿。”

    “做什么?”

    ——我能说,我裤子湿了,不方便走出去吗?

    崔子龙神色从容地道:“我担心不死帮的人在周围阻止你同去,还是等会儿吧。”

    宇文清河一心要去找叶云生,听了马上走回来,又坐到了桌边。

    如此又坐了一炷香的时间,崔子龙低头看了眼,才长身而起,“出发!”

    两人走出破屋,一路到了襄阳城北门附近,崔子龙有捕快的腰牌,直接去借了匹代步的老马,和宇文清河同坐在马背上,向隆中赶去。

    “你知道我姓什么吗?”

    “你没有告诉我,我又不会未卜先知!”

    “既然叶大哥让你来找我,如何会不对你说呢?”

    “……”

    “所以,是你骗了老秀才,也骗了我。”

    “这不叫骗!”

    她的马术不怎么样,又是坐在崔子龙身后,马屁股尤其颠簸,两只小手死死地抓着崔子龙。

    “那叫什么?”

    “撒娇呀!”

    …………

    惜花岗在一片不起眼的山谷中,靠着南边的土坡,栽满菊花。相传诸葛亮随刘备出山南征北战,他的妻子黄阿丑每日都来这处土坡种上一株菊花,以慰相思之情。

    日子久了,这土坡就成了一片黄色的花海。

    多年来许多游客都会来此观赏,不时能听见有人赞叹,“真漂亮!”“好壮观!”这样的言语。

    其实毕竟是传闻,惜花岗到底是不是因黄阿丑而出现的,到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了。也有一种说法,就是以前这里真的是有许多花,后来多年的战火纷争,早已叫人毁了。唐朝李太白来此悼念诸葛亮的时候,专门在此地种了一朵菊花。

    只是一朵,不多不少……这个大唐两百八十九年里最最浪漫的男人,给诸葛亮带了一壶酒。

    他喝完了酒,下山的时候,摘了一朵菊花,经过惜花岗,见光秃秃的土坡,不由叹道:“曾几何时,你意气风发,三分天下,如今亦是一堆黄土……山岗上的菊花也留不下一朵。”

    他将手里的菊花种了下去,如此拜见了诸葛亮夫妇,再无遗憾,潇洒地下山去了。

    众多名士来往不绝,一一效仿,惜花岗上,再又风情依依。

    或许是上午的时候下了一阵子雨,所以即便过了半日,也不见有人来此游玩。

    离傍晚还有些时间,天若黑了,世俗常人就不太会进山里。

    叶云生有武艺在身,天为被地为席,自是混不当事。

    他坐在坡下,点了堆篝火,架了一只野鸡,已烤熟了,直接用手撕扯来吃,就着一个不知从何处摸来的酒葫芦,痛快地喝着里面的药酒。

    药气浓烈,酒味醇厚。

    这酒葫芦比老云随身带着的那个还要大上许多,颜色也深沉,年份更是久远。

    上边就是菊花,黄灿灿一片。

    或许是想到了李白的这个传说,他嘴里含糊不清地念了句,“余亦草间人,颇怀拯物情。”

    天下读书人都觉得这句诗,说的是,我也是草庐中的一介布衣,但有救世济民之心。

    可叶云生坐在花海下首,闻着浓淡相宜的花香,看天边万里,苍云如狗,山野漫漫,渺无人踪;左手酒,右手肉,烟火阵阵,暗合心意而念出的诗句,却觉得应为:我也是凡夫俗子,只喜欢挽留这世间的温柔。

    “叶大哥!”

    “咦,你们怎么来了?”

    他转头看去,从山谷下边走上来两人,却是崔子龙与宇文清河。

    “不是你让宇文清河带话给我,叫我们来找你的?”崔子龙不明所以,微微吃惊地问。

    叶云生看向宇文清河,宇文清河却盯着崔子龙。

    搞了半天,你这蠢兔子才是最狡猾的!

    “算了,既然来了,先坐下休息片刻。”他笑着说。

    不是叶云生好说话,又或者他不担心两人的安危,而是深知即便叫他们回去,这两个家伙也不会答应的。

    “酒要吗?”

    “我少喝一点。”

    “呀,没有碗。”

    “……”

    “叶大哥,你不会想在这里等到子时吧?”

    “我和崔胜约定了子时,自然是要等到那个时候。不过我打算等天黑了,再去探一次虚实。”

    “兔舍在哪儿?”

    “在那片林子后边。”叶云生指着北面的一处平地,叶茂林密,后边不知是什么场景。

    崔子龙对此地不熟,心里又急,问道:“你前面去过了?”

    “稍稍绕了一圈。”他扯了一只鸡腿递给宇文清河,再又扯了块鸡胸肉给崔子龙,“不太好办。等崔胜来,再想办法进去看看。”

    “那儿是什么地方,连你也进不去?”

    “等天黑,我带你去了便知。”

    三人说着闲话,留了一地鸡骨头,又添了点火,不知不觉,天色暗了下来。

    叶云生抬头一看,晚霞像是要在天空上燃烧起来,越是红火,越是把整个天地映照得暗淡消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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