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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一十六章 多金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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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间。

    穆桂天带着明显有些不在状态的聂东来,来到了圣铉城声名仅次于千金酒肆的一坊酒家。

    至于说千金酒肆,哪里的酱骨头虽然深得穆桂天心意,每每想起的时候,穆桂天总会忍不住心里的馋意,使劲吞着唾沫星子。

    但是经过上一次的那件事情,被酒痴笑天前辈教训过一次之后,他再也不想去、也不愿意去哪里了。

    上次在千金酒肆的时候,虽然姑且保来了一时安宁,但是如果再发生一次这样的事情的话,就连他也不敢保证能不能像上一次一样,轻松脱险了。

    事实上说到底,上次之所以能够那般轻易脱险,不过是笑天前辈看在聂东来的面子上,不想计较太多而已。

    准确来说,应该是看在聂东来手中那柄长剑和那个什么“千佛手”的面子上。

    穆桂天虽然见过聂东来手中的那柄剑不止一次,但是以他的阅历,始终都不能看出此剑的来历。

    至于说什么“千佛手”,压根就是他闻所未闻的东西,虽然穆桂天不晓得笑天前辈为何会突然网开一面,但是他真的不想再去尝试第二次了。

    酒痴笑天的铁面无私,那可是江湖中出了名的,上次能够对他网开一面,已经算是碍了天大的面子。

    俗话说的好,有个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更何况他穆桂天又不是傻子,还不至于去以身试险。

    当然,这一切还是归根于穆桂天太过年轻,江湖阅历终究有数。

    如果是换了他家老爷子,或是江湖中成名已久的那些前辈们在场的话,只需一眼,自然便会知晓聂东来手中之剑的来历,与那所谓的“千佛手”,到底是为何物。

    就前者而言,或许看在江湖中人眼中,多数人会比较激动兴奋,但如果换成是后者的话,随之而来的则就是害怕与恐惧了。

    “千佛手”。

    那是很久以前,笼罩在江湖武林中的一层噩梦,只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才能够明白。

    也只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才会清楚知道,这三个字背后所代表的意义。

    它的主人,比之“圣笔铉剑”聂乘风丝毫不落下成,而且他成名的时间,比聂乘风更早。

    他的武道风格,同样比聂乘风更为霸道,讲求的是以力压群雄,也就是所谓的比武逐角。

    那可是位实打实的狠角色,只是后来不知是何缘故,他突然在江湖中销声匿迹了。

    这家被命名为“众来酒肆”的酒家,就单纯规模而言,丝毫不比千金酒肆逊色。

    非但如此,如果把两者较相比较的话,它的规模甚至要比千金酒肆大上不少。

    千金酒肆的全部面积加起来,差不多看着有众来酒肆二分之一的样子,连带着高低长宽一起而算。

    当然,如果是换做装潢的富丽堂皇程度的话,两者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压根不在同一个档次等级。

    千金酒肆的装潢古香古色,颇有一种陈年旧样的感觉,而众来酒肆的装潢,就单单如今的圣铉城而言,绝对算得上是名列前茅。

    进入这坊酒家,迎面而来的便是一副欣然一喜的亮眼感,不管是鲜艳亮丽的大红色地毯也好,还是到处肉眼可见的珠光宝气也罢。

    这一切的一切,倒是将眼前这坊酒家,映照的全然不像是一坊酒家,反倒更像是一家富丽堂皇的客栈。

    即便是穆桂天这个司空见惯了奢侈淫逸的家伙,也在初入这里的时候,忍不住吓了一大跳,由衷感叹了一句:“他娘的,多金就是爽,多金的主的确不一样。”

    聂东来微微颔首,丝毫没有反驳的意思,倒不是说他俩乡下人进城,没见过世面,而是众来酒肆的豪华程度,全然已经超出了他们的认知。

    且不说穆桂天,原本就生长在锦衣玉食当中,作为枫林山庄的少庄主,他什么世面没有见过?什么样的奢侈没有经历过?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算的上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但却从未见过有任何一家酒肆或是客栈,能够豪华到众来酒肆的这种程度。

    这已经算不得豪华了,在更多的人看来众来酒肆这种作为,压根就是为了显摆,完全不把银两当做一回事。

    更别说如今已经恢复了记忆的聂东来了,尽管最近这几年来,他的日子一直过的清贫,而且生活充满了酸涩苦辣,但是,他的出身其实一点都不差穆桂天差。

    或者应该是,即便是穆桂天这个枫林山庄的少庄主,出身都不及他的金贵。

    因此,在早些年年幼的时候,他同样经历过,也见识过真正的富庶金贵,但是那一切比之众来酒肆的一掷千金做表面而言,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完全上不得台面。

    他也是第一次才知道,原来在圣铉城,还存在着这样一个金贵富庶的地方。

    不光是他,就连穆桂天也不例外,之前的时候他虽然听别人说起过这里,但是一直没有想过,原来这里的豪华程度远远不止别人言说的那一点点。

    都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他这一次可算是长见识了。

    也不晓得众来酒肆的老板,究竟是一个什么样有钱的主,居然真的可以做到寸土寸金。

    反正穆桂天大概合计了一番,就他花在众来酒肆的这些银两,足够在圣铉城买上半条街了。

    足以可见此人的财力深不可测,如若不然的话,谁愿意拿出那么多银两来装潢一间酒肆?反正只要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这样做的。

    可即便如此,它众来酒肆的声名一直都赶不上千金酒肆那个小作坊,这其中的原由,可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看来这话倒是假不了。

    千金酒肆基本没有别的什么特点,而且还被酒痴笑天定下了许许多多奇奇怪怪的苛刻条件。

    按理来说,很少有喜欢喝酒的人,会忍受得了这种各式各样的束缚。

    因为喝酒之人,最注重的就是一个畅快。对他们而言,无拘无束的爽比什么都重要。

    但是,千金酒肆的酒向来都是供不应求的,没有办法,或许它没什么别的特点,但唯独有一个特点就是酿制出来的酒香,而且特别甘醇。

    这也是为什么众来酒肆一直以来都屈尊于第二的原因所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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