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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终于赔给了林安颜一件称心的衣裳,虽然中途发生了一些风波,但并没有影响齐黎云难得能逛街的好心情。
解决了“心头大患”的齐黎云下午逛街明显脚步轻快了许多,路过许多店子也都愿意驻足停留一会。林安颜本以为上午已经足够疲惫了,万万没想到下午更累。
本来他只是腿不得劲了,没想到下午路一步没少走,手里还得提着许多东西。若只是衣物饰品也就罢了,齐黎云还买了很多林安颜理解不了的东西。
什么花思坊的铜镜,赛趣楼的拨浪鼓。甚至还有一枚已经记不清是在哪家店子买的胸花。林安颜一度怀疑他们不是去太白山拜师学艺,而是要去参加某个远方朋友的婚宴。
过了很久,齐黎云似乎终于想起了这个提东西的“下人”,回头一看,林安颜已经一脸疲态,穿着粗气,微凉的天气下竟满头是汗。
眼看林安颜这幅模样,齐黎云似乎有些心软,伸出手示意要帮他拿一些。林安颜哪里会错过这种解放的好机会,一股脑把几件最大最沉的东西都扔给了齐黎云。
掂了掂手里的东西,齐黎云嘲笑道:“林大公子不行啊,这点东西就拎不动了。莫不是嘴上说着什么情场浪子,实际上都没陪姑娘逛过街?”
林安颜仔细想了想,似乎除了恩怡以外,他还真没和哪个女子如此逛过了。
不过寒月楼作为大梁国都京北城最大的青楼,恩怡又是住在三楼的女子,自然从不缺上好的吃食衣物,胭脂水粉也都是京北城最上等的。
林安颜印象中为数不多的几次陪恩怡逛街,也不过都是无聊所致。而且这两人出门自然是高头大马,买的东西再多也有下人提着,轮不到林安颜做这种事。
被齐黎云一眼看破的林安颜,只觉得此时面子上有些挂不住,但奈何一时间又想不到好的托词,只好把好不容易交出去的东西重新拎回手中。
“我这不是想给你机会练练臂力吗?以后危险重重的,怕你疏于训练,应付不来,你不领情算了,小爷我提着轻松的紧。”
看着林安颜一副死鸭子嘴硬的表情,齐黎云也乐得轻松,随口说了句“谢过公子抬爱”,然后就转头自顾自的逛街去了。
也许还是觉得有些对不住林安颜,虽然不再帮忙拿东西,但齐黎云明显的话多了起来。可惜两人无论身世背景还是成长经历都天差地别,总是聊不到一块去。
比如聊起齐黎云最感兴趣的吃,林安颜口中的菜肴五花八门,大多是东岳楼掌勺的看家菜,还有很多豪绅望族的私房菜。虽然之前已经听过了不少,但每每提起,齐黎云还是听的云里雾里,又有些馋,又有些气。
正当林安颜报菜名报到“茄鲞”的时候,突然发现齐黎云看向不远处的一个小摊子,站住不动了。
只见齐黎云面带骄傲神色的说道:“你说的这些我都没吃过,但有一样东西你肯定没吃过,本姑娘今天心情好,就请你尝尝。”
听到这话,林安颜有些摸不着头脑,于是好奇的问道:“还有我没吃过的好东西?你行不行啊,买了这么多东西,还有钱请我吃饭?”
齐黎云也不理他,只是让他站在原地等着,扭头就朝那个小摊子跑去。
不一会,齐黎云便端了两个不大的白瓷碗过来,随手将其中一碗递给了林安颜。
林安颜伸手接过,发现是一碗黑乎乎黏糊糊的东西,他拿起勺子搅了一下,看到黏稠的黑色液体下有许多似肉非肉,长相奇怪的东西。
林安颜从未见过如此奇怪的吃食,不由得调侃道:“齐黎云,你要是把我毒死了,可就没人帮你拎东西了。”
看着林安颜故作可怜的望着自己,齐黎云露出了一副鄙视的表情,然后已近乎命令的口吻说道:“让你吃你就吃,毒死你本姑娘负责。”
说着,齐黎云也顾不上烫嘴,直接一大勺连汤带“肉”的擓进嘴里。
看着齐黎云吃的满脸陶醉,林安颜终于下定决心,带着一副悍不畏死的表情,舀了一小勺吞下。
“卧槽!”
林安颜一口吃下,着实被这碗东西的味道惊到了,他疑惑的看了一眼齐黎云,然后也不管这碗东西到底是啥了,直接大口大口的连吃带喝了起来。
其实林安颜和一半的富家子弟不同,从小因为林未革忙于家业,在街头混迹长大的林安颜,东岳楼掌勺的看家菜吃过,路边摊贩的小食其实也吃过不少。
他一口就吃出来了,原来被黑色粘液包裹的是猪肝。继续吃,有大肠、蘑菇、猪心等等,小小一碗竟内藏玄机。
吃到最后,原本看着黑乎乎无法下嘴的浓汤也变得油亮酱红,用料更是肝香肠肥,味浓不腻。
一碗下肚,林安颜大呼过瘾,他看到齐黎云还在一口一口细细品味,直接一指齐黎云身后,大喊一句“小心!”
等齐黎云再反应过来时,手里的白瓷碗早已经被林安颜抢走,仅剩的半碗也被林安颜几口吞下。
“林!安!颜!你找死啊!”
在思齐山庄,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永远不要跟齐黎云抢吃的。
曾经不信邪的齐晓飞用亲身经历证明过这一点,那一次他抢了齐黎云一个鸡腿,后来在床上躺了整整三天。
齐黎云双眼通红的盯着林安颜,而林安颜则感受到了齐黎云体内喷涌而出的澎湃功力。
知道自己可能闯了大祸的林安颜反应那叫一个快,直接掏出钱袋子一把打开说道:“女侠饶命,您今天想吃啥我都请!”
“当真?”
“千真万确,你吃完了我这袋子钱,我还有行囊里的十万两,要是还不够,我身上还有一块家传的宝玉,回头找个当铺当了继续请你吃。”
齐黎云听到这话,也不多言,直接一掌拍下。
林安颜本来都闭眼等死了,但等了半天,只有轻轻的一巴掌。
“你当我是猪啊,吃那么多。还家传的宝玉,林安颜你是不是只要能活命啥都可以不要了啊?”
看着齐黎云明显不再生气,林安颜也是长嘘了一口气,赶忙转移话题问道:“这是啥啊?也太好吃了吧。”
听到林安颜的问话,齐黎云微微一笑,略带骄傲的说道:“说了你没吃过吧,这叫炒肝儿,也算幽州城的特色小吃了,北方的老百姓都知道的。”
林安颜听了先是有些惊喜,继而疑惑道:“不对啊,若是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出名,我来过幽州城几次,从没人跟我提过啊。”
齐黎云拿起两只已经被一扫而空的白瓷碗,正准备给摊主送回去。
听到林安颜这的话,她不由得停下了脚步,有些悲哀的看着林安颜说道:“这里面都是猪的内脏,你这种富人怎么别说吃了,估计见都没见过,也不惜的见。只可惜这里离会仙居太远了,听军师说他家的炒肝儿才是最正宗的。”
齐黎云想了想,继续轻声说道:“我们逃到思齐山庄的时候,那里什么都没有,我们又怕被大梁的军队发现,不敢大肆的外出寻觅食物,只能靠打猎、浆果这类野生的吃食过活。”
“军师第一次带我出门,在附近的一个小村子里我吃到了这种炒肝儿,那是从我有印象起,第一次知道,原来食物的味道可以这么丰富,这么好吃。”
听到这小小一碗炒肝儿对齐黎云竟然还有着如此特殊的意义,林安颜也不禁有些沉默。
他一直觉得自己就是被囚禁在林府深宅大院中的皮囊,而且是最孤独的那种,除了妹妹和父母,他一无所有。
但自从离开了京北城,一路走来林安颜发现,人世间的一切苦难,都曾有人加倍的承受过。
等齐黎云还了碗筷回来,林安颜已经重新拿好了东西,他朝她微微一笑。
“走吧,答应你的请你吃东西。”
“吃什么啊?”
“来了幽州城,肯定要去吃《食珍录》里记载过的烤鸭啊!我知道一家叫全聚德的店子,不算大,但是烤出来的鸭子那可是连镇南王都曾经赞不绝口的。”
听到林安颜这么说,齐黎云哪里还忍得住,赶忙拉上他快步离开。
然而他俩谁都没有注意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就坐在那卖炒肝儿的摊位旁,手中摇着羽扇。
“司徒孝,好久没见,你还是喜欢鬼鬼祟祟做事啊。”
一个中年男子自顾自的坐在了司徒孝对面,随手朝身旁喊道:“师傅,来两碗炒肝儿。”
司徒孝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下意识的皱了皱眉头,攥紧了手中的羽扇。
感觉到司徒孝的敌意,那中年男子赶忙摆了摆手说道:“今天我不是来找麻烦的,就是正巧碰见你这老朋友了,过来叙叙旧而已。”
说着,男子将身上的行囊取下放在桌上,满脸无辜的笑道:“不信你看,我今天连剑都没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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