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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五章 狗眼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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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刘继祖又拱手行了一礼,与杨胜武、木毅、孙起三人告别。杨胜武他们不放心,又嘱咐了他几句,无非是让他一切小心之类的话,就看着他转身到拴马桩那里牵了如风,然后上马从演武场的北门离开了。

    出了演武场之后,刘继祖的行动十分小心,他按照连长老教他的反跟踪的一些技巧,利用各种时机观察这前后左右的行人车辆,看周围有没有行动可疑或可能跟踪着自己的人。别人可能不完全知道三宗门的手段,他可是亲身体验过三宗门的手段,按照那些人的级别来说,应该还不算是最厉害的手段,就已经让他吃不消了,他可不敢有丝毫大意。

    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被三宗门的密探们盯上了,毕竟这次活动是公开露面,行刑台底下又聚了那么多人。而自己的身份之前在卧虎寨时就已经泄露出去了,只是不知道那个消息扩散的程度,以及对方对这个消息的重视程度而已。但不管怎么说,这次和木毅一起公开身份亮相,还打出了旗号,算是坐实了自己的身份,等自己的那些仇家们反应过来之后,肯定会赶来襄州一探究竟的,甚至还会直接把杀手派来。

    他小心谨慎地进了南城,没有一刻停留直接穿城而过。现在襄州南城里比以前人还多,但和之前街上很多穿绸裹缎的有钱人不同,现在的街上有钱人的数量明显减少了不少,流民却比以前多了很多,几乎塞满了整个街道。刘继祖都没办法骑马通过,他只能牵着马走出了南城去码头坐船。

    刘继祖猜测多出来的这些流民应该都是被开仓放粮的政策吸引来的,看着短短这么几天时间就涌来了这么多人,刘继祖心里稍微踏实了一点,这些人要么会加入红巾军,要么给他们做工,要么给他们种田,最不济都会成为他们的耳目,这可都是他们成功的资本。

    即便如此,自从离开演武场之后,他就感觉如芒在背,浑身不自在,老觉着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但以他感官的敏锐度以及谨慎程度,却一直没发现有什么行为或神色异常的人在跟踪监视自己,难道是自己由于过于担心而神经过敏了?

    就这样夹着小心,下午两点左右时,他来到了襄州北城。但进城后他并没有立即去联络连长老等人,而是先去找了个视野好的饭馆吃饭。他这样做,一是因为他到现在都没来得及吃午饭,早就饿了,这个时间去到连长老他们那里估计也吃不到热的了。二是因为他还是不太放心,他想先暂时不去联络他们,再观察一下自己到底有没有被人盯上才保险。

    刘继祖径直进了那家饭馆,因为这时已经过了饭点,门口没有伙计招呼,他直接进到了里面,想先找个最合适观察的位子坐下。这时正在另一边收拾桌子的饭馆伙计看见了他,连忙从他身后追了过来,嘴里还十分热情地招呼道:“这位客官里边请,您想吃点什么?唉吆!您先别动,您这衣服上这是粘了什么脏东西了,您站好,我来帮您拍拍!”

    说完就弯腰帮刘继祖拍打身后的衣襟,伙计刚拍了两下,刘继祖的鼻子里突然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味道,十分怪异。刘继祖一愣,心想自己这套衣服是在军营里换上的,虽不是新衣服,但已经洗的很干净了,绝没有这股味道。

    于是他转身低头看了看,只见自己的衣襟下摆上粘了一小片暗灰色、粉末状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但由于自己的这套衣服是麻灰色的,因此看着稍微有些差别。而正好这个伙计观察力很敏锐,从刘继祖后面过来时碰巧看见了,他又为人热情,很会来事,就主动帮着刘继祖拍打。这一拍打不要紧,这沾着的粉末就飞腾了起来,刘继祖心想自己闻到的那个奇怪的味道,应该是粘在衣服上的这种粉末的气味了。

    经过伙计的拍打,粉尘是掉了,衣服上也看不出来了,但气味却消不掉,无论怎么拍打,刘继祖如果仔细闻还是能闻得到,不过已经非常淡了。他回想了一下,想知道自己是在什么地方蹭到了这些粉末,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不过他又想到当时南城里那么多人,街道上那么拥挤,无意间蹭到些脏东西也并不稀奇。

    刘继祖自己给自己做了解释,也就没怎么太在意这个事。这时伙计也帮他拍干净了,起身请刘继祖入座。刘继祖谢了这个热心的伙计,选了一个挨着窗户的位子坐好。然后伙计又是擦桌子又是倒茶,同时问他想吃点什么。

    刘继祖学着吴伦的样子,先打听了几句,然后点了几个他们家拿手的襄州地方菜和一桶米饭,就一边等这饭菜上来,一边继续观察外面是否有什么异常情况以及是否有人跟踪自己,因为他那被盯着的感觉一直都在。

    但他前后扫视了好几圈,外面一切都很正常,所有的人都是忙着自己的事,根本没人注意他。刘继祖长出了口气,正要收回目光准备吃饭时,突然一双专注的、闪闪发光的眼睛映入了他的眼帘。这么明显的一双眼睛之所以前面扫视时没注意到,是因为那双眼不是人的眼睛,而是一条猎犬的眼睛。

    那是一条白底黑花的猎犬,身体修长,毛色洁净,非常漂亮,蹲坐在距离自己很远的一处街角。刘继祖暗想,难道前面一直盯着自己的是它?

    之前刘继祖扫视过去时就已经看见了这条猎犬,但那会儿他没有在意,因为那时人们养狗的很多,路上看到并不稀奇。狗自古以来就是六畜之一,按照书院一些灵师的说法,犬和狗是有差别的,一般来说犬个子比狗大,有二十个脚趾,比狗多两个脚趾,这两个脚趾长在脚踝上,称为獠。而狗的体型比犬要小一些,只有十八个脚趾,没有獠。比犬再大的称为獒,比如来福,严格来说就是獒。

    但老百姓哪管这些,从来不会刻意去区分,都是狗犬獒不分的。村户人家最喜欢养的是中华田园犬,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大黑、大黄、小花、小白……。这些狗非常好养,繁殖还快,既能看家护院,还能给家里提供肉食和皮毛。很多地方还流传有‘一黑二黄三花四白’的说法,说是狗肉的味道和狗的花色还有关系,但刘继祖从来没吃过狗肉,他也不想去验证这个。

    而城里的富贵人家则多养矮小的宠物狗和善于奔跑打猎的猎犬,用于陪伴和打猎玩赏。因此在襄州北城见到这样的猎犬确实不算稀奇,但这条猎犬却不同寻常,因为它好像一直在紧紧盯着自己,就好像自己是它的猎物一般。

    就是因为这双专注的眼睛,让刘继祖在即将收回目光时注意到了它。因此刘继祖又仔细的观察了一下这条猎犬,除了它好像一直在盯着自己以外,又让他发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地方:那就是这条猎犬身上没拴绳。因为这条猎犬很干净,很精神,种也很纯,看着很漂亮,肯定不是野狗,在刘继祖的视野之内也没有看见它的主人,在现在这个世道,这就有些奇怪了。

    因为现在的襄州南北两城里到处都是流民和乞丐,没人看管的狗早就进了他们的肚子里,这些饭都吃不饱的人怎么可能让这么一大块肉在街上乱逛。既然狗安然无恙,那就肯定有主人跟着,但刘继祖却看不见狗主人,这就说明狗主人是在刘继祖的视野以外,而猎犬所在的地方又正好是个拐角,很容易藏人。

    但那狗主人为什么不露面呢?是恰巧在那里有事?还是故意在躲着自己?而自己待在这里已经有一会儿了,狗却一动不动,狗主人也一直没出现,狗在的这条街正好有太阳,而拐过去的那条街却是背阴,这就排除了晒太阳的可能性。这么冷的天,那狗主人为什么不到太阳下面来呢?

    但这些想法也只是刘继祖自己的猜想而已,没准儿那狗主人就坐在街角的一个铺子里喝茶、吃饭也说不准,就像自己这样,因此并不能说明什么。至于它似乎一直盯着他的这个方向看,也无法说明什么,因为自己这边人很多,范围也很大,离的又这么远,他只能看清狗是面朝自己这边蹲着,并不能完全确定它一定是在盯着自己。

    刘继祖看着这条猎犬,突然想到了来福,他摇头笑了笑,心想自己是不是有些过于疑神疑鬼了,但笑容刚成型,他的脑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念头,犹如一道闪电划过一般,“来福!灵犬!卧槽,这条狗难道是书院的灵犬!”

    他连忙又把视线移回到了那猎犬身上,那条猎犬依然专注地盯着他这个方向,刘继祖却越看心里越确定,这十有八九就是一只书院的灵犬,因为他在书院见到过很多这类狗,和这条猎犬十分像!他的心脏开始剧烈地跳动起来,难道自己真的被书院盯上了?这可怎么办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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