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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046【像人一样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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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足了准备之后,项南正式接下了黑娃的任务。

    随即一道光门凭空出现,项南迈步走入其中,紧跟着便是一阵头晕。

    “我叫黑娃,我达叫鹿三,我娘叫鹿惠氏。从我爷爷那辈儿起,就在白家做长工。白家素有仁义之名,连我达和我娘的婚事,都是靠着白家才撮合成的。

    为此,我达感激白家一辈子。我两岁的时候,我娘就死了。我现在已经忘了她长什么样儿了……”

    随后,项南就闻到一股刺鼻的臭味,那是长年被汗水、油渍浸透后,又发霉发酵之后的味道,跟马尿一般的腥臊恶臭。

    项南掩住鼻口,睁开眼睛,就见自己正睡在一个大土炕上。身上盖得是油渍麻花的被子,里面的棉花早就板结了,没有一丝弹性,跟盖着一层土坯似的。

    身子下压着的是一层麦草,也早被汗水、油渍给浸透了,失去了原有的鲜亮的光泽。

    项南一骨碌身坐了起来,感觉到一丝逼人的凉意。

    他意识到现在是冬天,好在没有苍蝇、臭虫、跳蚤,不然的话,这个土炕更睡不得了。

    起身之后,项南放眼看去,就见屋里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摆着一个水罐,摆着两个粗瓷碗。

    炕底下有个尿壶,尿垢都有指甲那么厚。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东西。真是家徒四壁,让他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他知道鹿三是白家的长工,穷是肯定的了,心中早早就打了预防针。但现在这种穷法,却还是突破了他的想象。

    就在这时,他听到门外传来声音,咔哧咔哧的。

    项南把破破烂烂的棉袄穿好,趿拉上那双并不合脚的鞋,走了出去。

    就见一个三十岁左右,满脸愁苦的汉子,正在用铡刀铡着草料。

    项南知道,他就是自己的父亲鹿三。他在白家做长工,除了下地干活外,也管着伺候白家的牲口。

    项南喊了一声“达”,走了过去,帮着鹿三扶着草,帮他铡完了这些草料。

    ……

    伺候完牲口之后,白家也开饭了。

    白家仁义,东家跟长工一个铜盆洗脸,一个锅里吃饭。

    负责做饭的是白嘉轩的媳妇儿——吴仙草。她是白嘉轩从雪地里捡回来的女子,勤奋、能干,做得一手好油泼面。

    吴仙草进门之后,第一年就生下了孝文,第二年就生下了孝武,之后又生了几个孩子,但都没有养住。

    孩子生下来没两天,就开始抽“四六风”,随后都被埋在牛圈里,沤成血水之后,跟牛粪一起运到了田里做肥料。

    因为沾了血,所以更养地。

    其实所谓的“四六风”,就是破伤风。当时的人不注重消毒,给婴儿剪脐带的剪刀,都带着破伤风菌。

    大人感染之后都难逃一死,何况是刚出生的婴儿,因此得了根本没救。但其实只要在剪之前,好好把剪刀消消毒就好。

    如今吴仙草进门已经九年,白孝文八岁、白孝武七岁,项南十岁。

    ……

    吃完饭之后,白嘉轩叫上鹿三,带上村里的人,到城里去交皇粮。

    白孝文、白孝武哥儿俩在家里玩拾石子。项南则背起箩筐,拿起镰刀,到外面去砍柴割草。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作为长工的儿子,他是没资格和财东家的儿子一起玩的。

    出了村之后,项南找了个向阳的土坡儿躺下,一边嚼着草根儿,一边想着接下来的事情。

    这个世界跟书里、跟电视剧里都不是太相同。

    书里,鹿三的媳妇儿鹿惠氏没那么早死,而且黑娃还应该有个弟弟叫兔娃。

    剧里,吴仙草没那么早进门,她是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之后进得门。

    但不管是哪个世界都好,他第一要务就是活下去,第二要务就是活得像个人。

    这种苦穷苦穷的日子,他可是一天都不愿过。

    “干他娘的~”项南吐出草根,随后开始割草、砍柴。

    他的力气比十岁的孩子要大得多,甚至是力举千斤的大力士,也没有他这么大的力量。因此割草、砍柴他是一把能手,比得上几个成年的庄稼汉。

    因此不一会儿的功夫,他就已经割了一筐枯草。

    割完草之后,他没有急着回去。

    因为现在回去,就还有事情做。身为长工,一年到头,所有劳动力都卖给东家了,几乎没有一天清闲的时候。

    而他身为一个十岁的孩子,半天割一筐草已经很出息了,足以向东家交差。因此不必急着赶回去,等到了中午饭点再说。

    因此项南重新找个向阳的土坡,正准备眯一会儿。就在这时候,却见一只狐狸,从草丛里钻了出来。

    它有一条火焰似的蓬松的粗尾巴,摇来摇去,真如起火了一般。

    项南一见,眼前一亮,立刻一指头弹了过去。

    狐狸发出一声哀鸣,颓然倒地,项南随即上前,把它给抓了起来,随后用藤条,把它的四肢都给捆住。

    狐狸肉是能吃的,狐狸皮还可以卖钱,总之是个好东西。

    ……

    快到中午时候,项南背着箩筐回到村里。

    “黑娃,你筐里那红乎乎的是啥?”闲汉白兴儿见了,扬声问道。

    项南没理他。

    白兴儿是村里专门负责帮牲口配种的,属于是下三滥的行当。

    而且他天生残疾,五根手指像鸭子一样连着蹼,因此他也怕被乡民看不起,常常把手藏在袖子里。

    这个人心肠极坏,不仅游手好闲,五毒俱全,而且偷拐抢骗,欺善怕恶。

    剧中,镇嵩军来白鹿原征粮食,就是他跟杨排长告密,害得大伙儿的粮食被收走。因此之后,他被白嘉轩赶出了原上,许久之后才被允许回来。

    另外,在田小娥死后,他还装神弄鬼,妖言惑众,扮鬼吓人,弄得人心惶惶、鸡犬不宁。

    可以说这就是个地道的小人。

    项南知道,他之所以开口,就是看中那只狐狸了。

    因此,项南并不搭腔儿,只顾低头猛走。

    “哎呀,你这碎怂娃,咋不理人么?”白兴儿见状,赶紧追了上来,“你把箩筐里的东西给额看下,额又不抢你的。”

    项南知道,像他这样的人,越是否认什么,其实就越是那么想的。

    他就是欺负自己年纪小,抢了就抢了,反正为了一只狐狸,也没人会跟他较真儿。

    眼见他就要追到近前,项南轻轻一弹。

    就听噗通一声,白兴儿下肢一麻,一下就摔了个狗吃屎,门牙都被呛破了。

    趴在地上动弹不得,项南趁机一溜烟回家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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