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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匹骏马从外归来,除最前头两骑外,它们的背上都驮了两个人,一个是正儿八经的骑手,另一个被捆成粽子随意绑在马背上。
“罗队长,人已经抓回来了。”张晓风向罗谷汇报道。
罗谷点点头,面色平淡不惊,在他看来,张晓风出马,没有战果才是令人惊讶的事情。
“让我们看看什么宵小之辈在背后作怪。”罗谷声音微沉,边找了几辆不满货的车,将这几人分别扔了进去,他率先跃上其中一辆车,一个蒙面黑衣人斜靠在货箱边,不,不能叫蒙面人了,因为他们蒙面的黑布早被塞进了他们嘴里。
罗谷将堵住他嘴巴的黑布扯出来,冷冷地道:“你是想吃敬酒,还是想吃罚酒?”
黑衣人同样冷眼相对,狞笑道,“我们老大说了,若被抓到就给你们带个话,把你们小姐洗得干干净净,乖乖奉给他。”
“你们老大是谁?”罗谷冷声道。
“想知道?”黑衣人神情凶狠,完全没有俘虏的觉悟,放言道,“你们也配?”
“很好。”罗谷脸色沉静,深深看了它一眼,接着转头望向张晓风,淡声道,“你应该有办法让他开口。”
张晓风略一点头,不作言语,只见他眯起眼,轻轻抬手,屈指一弹,一道无形风劲从其指尖激射而出,钉入黑衣人锁骨。
“啊!”黑衣人一声惨叫,风劲无形无质,却直透入骨,疼痛令他恍如置身刀山剑林之中,那股如蚁噬如剑斫的钻心剧痛缓缓从锁骨位置扩散至全身,他瘫倒在地,浑身不住地颤抖着,胸膛的起伏越来越慢,“呼呵...呼呵...”如破旧风箱般的拉扯声自他喉咙传出,窒息的感觉。
“想好再说话。”在黑衣人即将到达极限之时,张晓风收回了劲气,淡淡说道。
剧痛虽消,余韵仍在,黑衣人脸色苍白,半天没有动弹,他勉力抬头看向张晓风那张淡然的脸,“呸”了一口血沫,声音断断续续,嘶哑不堪,“血旗...一定会杀光你们...你等着....”
那口血沫尚未临近,便在其身前被弹开搅碎,张晓风默然几息,低声道,“他说的是实话。”
“原来是血旗...”罗谷喃喃道,眉头微皱。
“罗叔,这个血旗是什么来路?”一直旁观的应觉提出了疑问。
“血旗是一个活跃于离州西南部的马贼团,其首领绰号‘刀鬼’,实力强大,且行事狠辣。”罗谷对离州商路形势了如指掌,贼匪团伙自然也不例外,“但他们没理由出现在这里。”
“为何?”应觉又问道,在二人面前,他意识到自己江湖知识的浅薄。
“商队有意避开了各个实力较强的山贼马贼团伙,而血旗的活动范围离此地有数百里路途,且其和离平商会往日毫无交集,何至于弃自己老窝不顾,遥遥奔袭至此对我们动手?”罗谷眉头越皱越紧,“这...很不对劲。”
“那个俘虏说是为了罗小姐...”张晓风轻声说道。
罗谷摇头不言。若真是,那也罢了。
“血旗难道比我们商队还强吗?”应觉问道。
“不可能,血旗再强,也不过是一个上不得台面的贼匪团伙而已,离平商会在离州发展多年,与商路有关的都搜集在案,据记录,血旗首领刀鬼的实力顶多与我相仿,更何况...”罗谷说着,顿了顿,目光投向静立一旁的霜发青年,应觉明白罗叔所指。
“但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别忘了那名牺牲的护卫,据我所知,刀鬼并不会任何邪门功法,这或许是他隐藏的底牌。”罗谷沉声道,“必须把敌将来袭的消息告知大家,时刻做好防御准备。”
“既然血旗目标已明,那么罗小姐与商队汇合后,接下来几天要重点提防。”张晓风说道,“敌人的袭击或许就在明晚、甚至今晚。”
“不论如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罗谷神色一正,挺直了身子,眼中精光毕露,“血旗而已,又有何惧?”
身为罗家之人,离平商会初立之时他便负责其护卫工作,十多年来觊觎商会的宵小多如过江之鲫,经历过的血战数不胜数,他罗谷可曾怕过?还不都是被他这双拳给击得粉碎?区区血旗而已,敢动邪念,他定要将其和背后的阴谋一同磨灭。
“那他们怎么处置?”张晓风问道。
“留着无用,杀了又不太好,我们毕竟是护卫,不是劫匪。”罗谷想了想,道,“其余人也不必审问了,把他们绑了,丢到山林里,让其自生自灭吧。”
“你...”黑衣人怒目而视,但才说了一个字,便重新被一团黑布堵了回去。
...
商队照常赶路,只不过多了一丝沉凝的气氛。
天色渐晚,车队扎营在一片宽阔的原野,火把将营地照得通明。
应觉从伙夫那儿打了碗香喷喷的热粥,寻了个角落蹲坐下来,他知道,营地已进入高度戒备的状态,有一批尽责的护卫只来得及啃上几口干粮,便散入了夜色中,监视风吹草动。
这时,他看到一个头发霜白的儒雅公子同样端了碗粥,笑着走过来,一屁股坐在了自己边上。
“害怕吗?”张晓风笑问道。
应觉摇头。
尽管血旗的威胁如影随形,应觉却出奇地没有感到畏惧,只隐隐中有着一丝紧张与激动。
紧张,是因为一名护卫殒命,应觉虽与其并不相识,但一种对死亡敬而远之的感觉仍不禁由心而生,而激动,则是源于他对江湖的那股子期待。
初入江湖,怎能没有故事中的刀光剑影,热血豪情?
他毫无理由地相信,自己的剑能斩断阻碍。
“这是你在江湖的第一趟旅程,感觉如何?”张晓风唏哩呼噜喝了口粥,笑问道。
应觉透过碗中腾起的热气凝望营地燃起的篝火,帐篷和伙夫们被烈火扭曲,薄烟与水汽纠缠上升,如梦似幻,眼前的一切仿若被拉扯着远去,令他有一种浓浓的不真实感。
怎的莫名其妙就成了离平商队的护卫,踏上了从前望而不及的江湖路?
突然张老头就良心发现,让自己加入了商队护卫,刚加入队伍就出发,一路马不停蹄越过了阳崇,到现在应觉还没回过神来,这些事都发生得太快,他总感觉自己还没有准备好。
可仔细一想,他又没什么可准备的,除却那个经常揍自己的老头子外,无牵无挂,如此说走就走也并无不妥。
“感觉...还不错。”想了半天,应觉只吐出这几个字。
“看来你适应得挺好。”
应觉笑了笑,道,“张兄你当初是怎样的,说说呗。”
“我当初啊。”张晓风喃喃道,神情恍惚如遥忆往事。
“当初我也只是个小毛孩子,住在一个山清水秀的小镇上,镇里有调皮捣蛋的小伙伴,有费尽心思喊小伙伴回家吃饭的大妈大婶,有成天板起脸的私塾先生,有讲话总爱摇头晃脑的说书老头,有可爱活泼的小妹,有唠唠叨叨没个底的爹娘...”
“听起来和我也差不多嘛。”应觉笑道。
“普通人的生活,大抵都如此平淡如水吧。”张晓风双眸微微眯起,轻声说道。
“普通人吗...我除了每天练剑以外,和小镇上邻居们确实没什么不同。”应觉想了想,说道,“然后呢?光是平淡的生活可练不出你这般境界。”
“然后...”张晓风小口抿着粥,温和的声音仿佛渐渐掺入了其他东西,“然后我就踏入江湖,成了个在江湖底层摸爬滚打的毛头小子,费尽心思往上爬,好事做过很多,坏事也干了不少,不停得到又失去,一步一步爬到今天...明明才过了八九年的样子,怎么那些事都记不太清了...”
话语声渐低,应觉莫名觉得气氛有点奇怪,旋即朗笑一声,说道,“哈哈,没事,忘了就忘了,我好奇心不重的。”
“你真是让人羡慕啊。”张晓风轻轻叹了口气,低声道,“如此迷茫地踏上路途,不必去担心江湖险恶、生死威胁,只需展望前景而后顾无忧,要知道江湖可是一个善变的东西,它可以豪情万丈,柔情似水,也可以凶险残忍,尔虞我诈。很多人因其功成名就,却有更多人因它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喜欢的人喜欢得紧,厌恶的人也厌恶得紧,真不知它的存在是好还是坏。”
张晓风难得一次性说了这么多,应觉看向他,他的眼神很复杂,如一汪澈然的泉中掺杂了污泥与血水,浑浊不堪却渴望清净。
张晓风笑了笑,又道,“若能选择,我宁愿当一个不晓江湖事的普通人。”
说罢,他站起来将粥一口喝尽,提着空碗往营地中走去,慢慢走过篝火与一丛丛如小山丘垒起的帐篷群,应觉移回目光,心底泛起几分疑惑,一向温润儒雅处变不惊的张晓风如今日一般多愁善感的样子,实在太少见了。
他看不到这道孤独的身影越行越远,行出了营地,最终消失在了茫茫山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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