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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十四章 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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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嘞!”店家老板的应答声还是那么熟悉,他显然没有认出这曾白吃不付账的俩人,不然可不会仍如此热络。

    晏明华渐渐从惊讶中回复过来,应觉坐下,两人相视一笑,分明第二次见面,却毫无生疏之感,与当初丝毫无差的年轻公子脸上挂起以往的温和笑容,道,“真巧啊,我也是第二次来此地。”说着,他打量了下应觉,“怎的不仅不寒酸,还混上护卫了?”

    “哈,士别三日。”应觉长笑一声,咬了口饼,一脸满足,“这次可是我家里老头子同意我加入商队护卫出来见见世面,不用再偷偷摸摸了。”

    “你这三脚猫功夫还当护卫,怕都是别人保护你吧。”晏明华调笑道。

    “保护我?”应觉斜着眼看向晏明华,比了个手势,“如果上回我真想抓你,不出十息就已逮着你揍了一顿。”

    晏明华也以同样的眼神看回去,“若我真想跑,你连我的背影都见不到。”

    “无须跟你逞口舌,这身衣服自然能证明我的实力。”应觉抖了抖衣衫,昂头道,“看见没,多潇洒。”

    “哟,那我还真得刮目看你了。”晏明华口中啧啧,伸手捏了捏应觉身上护卫制服的面料,应觉轻轻打开他的手,一脸嫌弃的表情,晏明华不以为忤,他上下细看了一番,衷声赞道,“真不错,不愧是我设计的。”

    空气凝滞,片刻后,应觉缓缓开口,语气犹疑:“你...是裁缝?”

    “不,我是老板。”晏明华伸手指向桌面,“哎哎,你把下巴收起来。”

    应觉抬手把嘴合上,叹了口气,有气无力地一抱拳,“没想到在这偏僻小县认识的便宜朋友果真是位富家公子,失敬失敬。”

    “我还没说完呢。”晏明华一咧嘴,笑道,“是老板,的朋友。”

    “人以群分。”应觉只阴阳怪气地回了四个字。

    “照这么说,你以后也会有出息的。”晏明华笑了几声,转身喊道:“老板,结账!”

    “一共十文钱!”

    晏明华掏出个小荷包,数了二十枚铜板摆在桌上,店家老板快步过来,扫了眼,道:“客官,您这是?”

    “是这样的老板。”晏明华笑道,“昨日我们在这吃早饭,你太忙所以忘了收钱,今儿个我们再补上,如何?”

    “没问题没问题,没想到您还记着。”店家老板闻言顿作恍然状,一脸喜色把铜板都收了起来,待他走开,晏明华再道,“上回没请成,这回重来过。”

    “那可真是大气啊,几文钱欠了几年,终于还上了。”应觉斜着眼,语气不阴不阳,一副欠揍的表情。

    晏明华呵呵一笑,“你再这么鬼里鬼气,信不信我让离平商会踢你出去。”

    “不信。”应觉面作实诚道,“不过我还是真诚感谢您一掷二十文的慷慨。”

    “您老怕是忘了白吃白住我三个月吧?”晏明华干笑道。

    “三个月?”应觉顿时瞪大了眼,“你还好意思说?”

    还记得在这位阔气的大家公子银钱加持下,应觉也换上了一身潇洒衣衫,二人鲜衣怒马,意气风发。

    然而这意气风发,只持续了一个月。

    二人游历离州,虽未去州城,但阳崇县周遭的城县都借快马之力逛了个遍,一路阅览风土人情,一日,二人驱马来到了一方山明水秀的小县城,此地已近离州西部边界,再往西,便是被中原人称为“西漠”的他国疆域,虽说边境不禁止商人通过,但他俩并无此打算。

    二人每到一个县城,第一个去的地方必是集市,应觉不知晏明华为何如此偏爱这个地方,但去就去吧,应觉也没什么意见。清晨集市最是热闹,如晏明华这般人,不会错过任何做买卖的场所,当时他正想搜集一下消息,考虑要不要在这儿开分会,两人在人潮汹涌的早集逛了一圈,回客栈时,却发现了一个惨痛的事实。

    “我钱袋子呢?!”晏明华大惊失色。

    这儿可不比阳崇县,没盘缠了可以去找离平商会借,人生地不熟的,身无银钱便如上战场无刀甲——找死啊。

    应觉得知后,脸色变了又变,仿佛看到了自己的那身乞丐装。

    两人寻找一番,得出结论:是被贼给掏了。他们急急忙忙回到客栈,庆幸的是,二人的马栓在了客栈马厩中,没有丢失,不然可能真得徒步跋涉回阳崇了。

    二人把罗衫华服都当了,换成马吃的草料,开始返程。

    晏明华无奈之下选择返回阳崇县——实在没办法,离平商会不做跨境贸易,离州东南北三个方向分会极多,西部一个分会没有,最近的就是相隔遥遥数百里的阳崇县。

    接下来两个月,便是二人由气派到落魄的过程。

    吃喝倒是不愁,饿了就上山摸只兔子、掏个鸟窝,经过溪涧河流还可以尝尝河鲜,渴了也不怕,随身水壶里满满装着清甜的山泉水,若不论长途跋涉的艰苦,还是蛮惬意的。

    数百里长路,对于当时才十几岁的两位少年来说,其苦不足为外人道也。

    炎夏过去,万物丰收的秋季到来,俩难兄难弟终于回到了起点。

    踏进城内的那一刻,他们感慨万分,热泪盈眶,没想到应觉初识晏明华时那身破洞乞丐装,成了俩人的标配。

    “别说了,离平商会已经在那儿开了分会。”忆起这段经历,晏明华轻轻叹气,无奈道。

    “既然你跟离平商会有关系,当时为何不说?”应觉突然好奇道,“你随便在哪个小县城的商会亮一下身份,其他商会不可能不卖离平商会的面子吧?”

    “还不是因为这扯淡的三月游历。”晏明华摊了摊手,笑道,“我回家糊弄了好久,才让我爹相信我是在观察离州生意流通往来的变化情况,若是亮明身份,给他知道我去了边境,而且是去玩,我以后再无自由可言,不管去哪,身后非得跟一堆我爹的家臣不可。”

    “哈,那你是不知道我回家后有多惨。”应觉干笑一声。

    “都过去了。”晏明华摆摆手,笑道,“当时年少,不比如今,我爹早不管我了。”

    “我也是。”应觉笑道,突然想起了什么,转移了话题,“哦对了,你和商会关系不浅,那前两天商队发生的事你听说了吗?”

    “什么事?”晏明华边咬着饼边道,“我今日还没去商会,不太了解。”

    “说起来我也有点担忧。”应觉说道,声音低了些许,“到达阳崇县前,商队遭遇了...可以说是袭击,死了一名护卫。”

    晏明华眉头微不可察地皱了皱,追问道:“袭击?谁的袭击?”

    “不清楚。”应觉摇头,“没抓到人。”

    “竟然有这种事...”晏明华沉吟片刻,接着说道,“但以商队的实力,应该不惧寻常贼匪。”

    更何况,我们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晏明华心道。

    “就怕他们来者不善啊。”应觉脸色微沉,他对那从他手中逃走的黑衣人印象很深,仅是几个喽啰而已,却有设下陷阱时刻警觉的意识,再加上张晓风口中描述的邪门功法,应觉隐隐感觉,敌人恐怕不是“寻常贼匪”那么简单。

    担忧归担忧,但领教了张晓风的实力,以及有罗叔的存在,应觉对离平商会的信心还蛮足的。

    “放轻松。”晏明华拍拍应觉肩膀,搓揉了下,笑道,“到了阳崇县,就容不得那群歹人放肆了。我可以提前告知你一个消息,此地滞留着一队更加精锐的离平护卫,约莫有六七十人之数,将与你们汇合,一同前往离平城。”

    “别把油擦我身上。”应觉嫌弃地瞥了一眼,咬了口饼,不解道,“那岂不是有一百多护卫?我们这支商队载货马车才二十有余,是不是太小题大做了?而且说起来,商队走货路线也有蹊跷,阳崇县之后,竟一路通到离平,如此遥远的路途中却再无落脚点,其间不少大县都经而不入,很显然会损害商队的利益...”

    话至此处,应觉顿了顿,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盯着晏明华,狐疑道:“你是不是仍有事瞒着我?”

    “哈哈,你很敏锐。”这位出身江南的年轻公子耸了耸肩,笑道:“告诉你也没什么,反正你们的罗队长很快就会宣布。”

    “离平商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已,这趟货根本不重要,你们的真正任务,其实是护送某个人。”

    “而那个人,此时正在这里。”

    说罢,晏明华往下一指。

    “那个人在阳崇?原来如此...”应觉恍然,边想边连连点头道,“这样便说得通了,一百多护卫、罗叔和张晓风、还有这条路线,原来只为了将其护送至离平城。”

    说到这,应觉啧啧出声,“谁人有这般大的排场。”

    听得此言,晏明华舒展了下身体,便站起来,道:“既吃完了,那走吧。”

    “去哪?”应觉随口答道,似乎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

    “闲来无事,正好带你去瞧瞧那排场甚大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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